跳到主要內容區

(已截止)108學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,受理申請至109年5月31日截止。

勞動部增辦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,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09年5月31日截止。

請注意:

研究生、公費生、各類在職班、學分班、假日班、空中大學、空中行、商專、學士後各學系學生及大專校院延畢學生等,不在補助範圍。

申請資格(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):

  1. 自109年1月18日至5月31日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。
  2. 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資料,申請人及其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。
  3. 申請人至109年5月31日止未曾請領老年給付。
  4. 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。

     

☼補助金額:

  1. 公立高中職學生(含五專前3年)每名4,000元。
  2. 私立高中職學生(含五專前3年)每名6,000元。
  3.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13,600元。
  4.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24,000元。
  5.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,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,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%(同時符合者,以加給20%為限)。

 

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勞動部 109 年 4 月 10 日勞動福 1 字第 1090135181 號增辦「108 學年度第 2 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」公告。

更多資訊及表單下載請參考: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