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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歡迎申請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補助,自115年3/2開始申請,截至3/11止

【歡迎申請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補助,自115年3/2開始申請,截至3/11止圖片
  • 申請對象:比照深耕計畫扶助弱勢獎助學金施行要點之獎助對象(詳閱要點)。

  • 受理期間:約為每學期開學後2周後停止受理,實際期程有可能依據經費來源狀況做調整,收件截止至115年3月11日(三)止, 高教深耕扶助辦公室辦公室email通知為準。
  • 申請方式

1.購書並索取統一發票,統一發票請開立清華大學統編『46804804』(如為收據請填寫抬頭『國立清華大學』),並請申請人於發票(或收據)空白處簽名。

   若未開立本校統編者,一律不接受辦理。

2.繳交時請檢附紙本『教科書補助申請單』並親筆簽名,連同發票送交至高教深耕扶助辦公室(水木餐廳2樓)請參閱路線圖,如附件

3.請務必確認申請人於送件後有保留學生收執聯,收執聯需載明發票金額、收件日期及收件人簽章。

4.待截止收件後,由扶助辦公室統計,後續申請總額及核定補助金額後依序送主計室核銷。

  • 注意事項

1.系學會或班級統一購書的購書單無法申請補助,需有符合報帳規範之統一發票(或收據)

2.僅開放每人補助『必修或選修』科目教科書1本,若申請第二本者,請留意承辦人第二次公告時間,將視申請狀況或預算額度評估予以部分補助,受理期間僅限一本為由。

3.本補助參加對象需為在學中且符合當學年申請學雜費減免、弱勢助學金資格者,或經扶助辦公室審核通過之經濟不利學生。

4.請於發票上,申請人需簽全名.學號.科系以茲證明,不符合者承辦人不受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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