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扶助辦公室】115學年度職涯輔導補助(專業證照及職涯競賽)申請公告
為鼓勵學生加強自我專業能力,取得政府單位舉辦或認可之專業證照,提升專業能力、實務經驗及職涯發展能力,本校依「國立清華大學深耕計畫扶助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獎助學金施行要點」辦理職涯輔導補助,相關申請資訊如下:
一、補助項目及申請資格
(一)專業證照
學生參加政府機關舉辦之專業檢定或符合本校規定之專業證照考試,以提升個人專業能力及職涯競爭力者。
專業證照相關資訊可參考教育部相關查詢系統:
https://me.moe.edu.tw/license/
(二)參與競賽
一、認列標準:學生參加校內外公告辦理之相關競賽,並獲得獎項者。
二、申請方式
1.請申請學生於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及資料提交。
2.申請前請詳閱「國立清華大學深耕計畫扶助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獎助學金施行要點」及相關申請規定,依規定備妥申請文件。
3.申請文件及相關證明資料請依公告要求完整提供,經承辦單位彙整後,提送「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扶助委員會」審查,經審核通過後辦理補助。
三、申請期限:自公告起受理至115年11月13日(五)下午4時止。
請申請學生務必於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提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申請注意事項
1.本項職涯輔導補助每年度均開放申請,惟各年度申請截止時間不同,且補助案件須為當年度參與之職涯輔導活動。當年度申請截止後,即不再受理該年度職涯輔導活動之補助申請,請同學留意扶助辦公室網站公告之各年度申請時間及相關資訊。
2.專業證照相關申請及核銷,可先出申請,僅認列符合本年度規定之相關支出,若為今年度考取,延宕至明年提出申請,將不予認列,請依本公告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3.本項補助受年度經費額度限制,如年度補助經費提前用罄,將停止受理申請,實際補助情形仍依當年度經費及審查結果辦理。
4.申請前請務必詳閱相關要點及申請文件,確認符合資格及規定後再提出申請,以利後續審查及核銷作業。
五、洽詢方式
如對申請資格、文件或申請流程有疑問,請洽扶助辦公室承辦人王小姐。
請同學留意申請期限及網站公告資訊,並於期限內完成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,請留意自身權益,謝謝配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