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對象:比照深耕計畫扶助弱勢獎助學金施行要點之獎助對象。
1.購書並索取統一發票,統一發票請開立清華大學統編『46804804』(如為收據請填寫抬頭『國立清華大學』),並請申請人於發票(或收據)空白處簽名。
若未開立本校統編者,未於發票上親簽姓名、學號、科系以茲證明者,未符合者一律不接受辦理。
2.需填寫紙本『教科書補助申請單』並親筆簽名後,連同發票送交至「扶助弱勢就學及輔導推行委員會」辦公室(教育館2樓210D)。
3.請務必確認申請人於送件後有保留學生收執聯,收執聯需載明發票金額、收件日期及收件人簽章。
4.教科書補助方案113學年度第一學期起,實施納入電子書補助。請學生在申請教科書補助時,需檢附課程大綱,以利扶弱辦公室承辦人審核用,申請方式依原教科書補助方式辦理。
1.系學會或班級統一購書的購書單無法申請補助,需有符合報帳規範之統一發票(或收據)。
2.原則上開放補助『必修』科目教科書1本,若有其他特殊原因需申請選修科目或是多本教科書,請務必詳述原因於申請單中,將視申請狀況或預算額度評估全額或部分補助。
3.本補助參加對象需為在學中且符合當學年申請學雜費減免、弱勢助學金資格者,或經扶弱辦公室審核通過之經濟不利學生。